中国历史上使用这种以少胜多方法[de]例子不在少数,官渡之战、赤壁大战等都是典型[de]例子。“以少胜多、以劣胜优”,曾经一度是中国人[de]智慧,其在如今[de]竞争中同样有效,关键是有没有人懂得真正去思考和运用。
19世纪普鲁士军官、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(von Clausewitz)写有一本经典[de]军事理论著作《战争论》,他在书中亦提到了同样[de]观点:并没有什么绝对[de]优胜条件,你只要在关键处充分利用自身力量创造一个相对[de]优胜条件,当这个相对[de]优胜条件具备时,以小胜大[de]局面就会出现。
而在计算机行业,这种“以小胜大”[de]情况会存在吗?大家都知道汽车制造业已有120多年[de]历史,这个行业中[de]一些大公司,如通用、福特、奔驰和宝马等似乎一直长盛不衰。而计算机行业[de]历史则不过50年,而一些大公司如 Control Data、Sperry、Unisys、ICL ( 曾是英国最大[de]计算机公司)、DEC、Wang、Texas Instruments、Xerox、Prime、Apollo、Harris等在业内不是销声匿迹就是风光不再,或从事提供服务业,或是改行。即使是 IBM ——这个曾经占据60%计算机市场分额[de]龙头老大,现在也只能沦为一个提供支援服务[de]公司而非致力于产品创新。
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:在计算机行业,以小胜大是天经地义[de]事。如果一个人不曾在一些大型[de]计算机公司工作,仅仅是看到其巨大[de]规模,则不会知道其弱点,因而没有打败他们[de]勇气。
除了听我一家之言,大家还可以通过阅读以下内容,明白其中道理。以下文段摘自有经验 VC [de]建议:
Citron (企业家,是以因特网为基础[de]电信公司-Vonage Holdings[de]负责人,曾建立计算机化[de]交易系统,The Island ECN和在线经纪Datek On Line Holdings)表示,他不会考虑用新技术来冲击已由强大、且历史悠久[de]竞争对手统领[de]市场。这些强大且历史悠久[de]竞争对手只会无所作为、行动缓慢,而在把握前进方向时则处于昏睡状态。尽管他们知道有新技术出现,却也不知如何应对。他们只会一成不变地前进。
现在大部分[de]计算机都是基于RISC这个特点[de](精简指令集计算机结构)。而在八十年代初,哪两个公司拥有最多[de]RISC专利?答案是IBM和DEC。因为他们要保护其CISC(复杂指令集计算机结构)[de]大型主机和微机,从而不允许RISC脱颖而出。在某种程度上,为了保持现有[de]收益来源,一些大公司是不愿意创新[de]。
IBM董事长兼前任总裁郭士纳以自传[de]方式写过一本名为《谁说大象不能跳舞》[de]书,其中提到了IBM在上世纪90年代遇到[de]教训: 没有将众多最新[de]科研成果如Lunix、关系数据库等迅速推向市场,而被Oracle、Sun等抢先,错失了不少机会。IBM其实不是没有能力将其商品化,而是不愿意采用这些新技术,因为这样做就意味着拆IBM当时产品尤其是主机[de]台。可见,创新在大型高科技公司是经常受限[de]。(后来郭士纳于1994年开始了一次商业实用主义[de]做法:出售IBM[de]技术构件,将IBM作为“敞开[de]技术仓库”,从而获取颇丰[de]利润并慢慢实现转型) 。
熊彼特曾将创新定义为“一种创造性[de]破坏”。“破坏”就意味着颠覆传统,动摇原本[de]利益,这是创新必须付出[de]代价。由此也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大部分[de]科技创新都来源于小企业,而部分大企业则走向官僚和衰退。
“以小胜多”一直是游击战和善于把握机会[de]商人使用[de]原则。只要不畏惧竞争对手[de]强大,开动脑筋使用解决问题[de]方法技巧来应对市场[de]竞争,你就能够取胜。